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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安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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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服务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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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海关是如何保证国民食品安全的呢

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讲一讲

关于进口肉类靠岸后检疫的那些事儿……

肉类作为蛋白质、脂肪和维生素的来源,是人类必不可少的食品,随着经济飞速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肉类进口量呈现逐年增长之势,随之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因此,保证进口肉类产品安全成为海关的重点工作。本文将对进口肉类检疫相关知识进行介绍。

海关总署令第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令)第三十条规定: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对于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内容,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肉类产品概念

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肉类,根据其温度的不同,主要分为冰鲜肉类和冷冻肉类两种产品。

进口肉类检验检疫流程

1.进口肉类产品的准入条件

由于肉类是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病毒的传播载体,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肉类进出口贸易需要获得相关国家准入许可。进口肉类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以及贸易合同注明的检疫要求。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肉类产品,海关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予适用的标准进行检验。

2.入境前准备

海关对进口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行备案管理,保证进口食品来源可追溯。企业应确认其进口的肉类产品的品种、原产国以及境外生产加工注册企业均已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海关总署对该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此外,企业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在各直属海关办理进口肉类产品的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3.入境时查验

当肉类产品进入到达口岸后,海关依法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检疫,并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对进口肉类实施现场查验,海关对进口肉类进行抽样检验,采样送至实验室检测,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类进口报关后,海关会签发《入境检验检疫证明》;若经检验检疫不合格,企业应配合海关,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置。企业应在进口肉类指定口岸、进口肉类指定查验现场、进口肉类指定监管作业场地,配合落实进口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相关信息可在海关总署网站—互联网+海关—指定监管场地模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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