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名为“午餐猪肉风味罐头”的产品,它的最主要原料应该是什么?双汇集团给出的答案可能让很多人意外——在这一产品的配料表里,按照用量递减排序,排在第一位的是鸡肉,猪肉排在水之后,只排第三。名字里带着“猪肉”二字,实际上却不是产品最主要的原料,消费者不禁直说“有种被骗的感觉。”对此,双汇集团公共关系中心答复称这一名称是根据产品的综合风味确定的,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但有律师认为,商家如此命名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名叫“猪肉风味罐头”配料里却是鸡肉排第一“你看这个包装,正面大字写的是‘午餐猪肉风味罐头’,让人一看就觉得里面用的猪肉多。结果,再看侧面配料表的小字,鸡肉排第一个,猪肉排在水之后。这明明就是鸡肉午餐肉,怎么还写个猪肉糊弄人呢?”李女士手里拿的是一盒双汇牌的午餐肉,是她上个周末从正规超市里购买的,但这样的名字却让她彻底看不懂了。
记者在超市里看到,午餐肉这类产品都集中在临近的货架上,方便消费者挑选。绝大多数产品的外包装上写的都只是“午餐肉”或者是“午餐肉罐头”,除了双汇的这一款“猪肉风味罐头”外,并没有其他产品在外包装上提到肉的种类,但所有的产品在配料表里都写明了原料。记者注意到,在午餐肉这一类产品中,有的产品配料里只有猪肉这一种肉类原料,有的则含有猪肉、鸡肉等混合肉类。
“看名字肯定是猪肉的,要不然就不会叫这个名字了。”“午餐肉里肯定不只有肉,肯定加了其他东西。不过要是名字里有猪肉,应该猪肉的含量多一些。”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消费者,大家不约而同地认为这款双汇“午餐猪肉风味罐头”的用料应该是纯猪肉或者猪肉含量较高的,而当记者指出配料表里排第一的是鸡肉时,大家恍然有种被骗的感觉,“鸡肉做的罐头起名叫猪肉?这要是不仔细看配料表就上当了。”双汇称产品以综合风味命名包装物符合法规要求离开超市后,记者又在网上搜索了同类型的午餐肉产品,发现了除了双汇的这一款外,也有其他品牌的午餐肉会在产品名称里提到“猪肉”二字。当时这些产品的配料表里只有猪肉这一种肉类或者猪肉含量的比例是最高的。例如,中粮旗下的天坛牌火腿猪肉罐头,其配料表里排名前三的分别是猪肉、水和玉米淀粉,不含有其他的肉类,而且卖家介绍这一产品中猪肉含量可达到90%左右。长城牌火腿猪肉罐头的配料表里猪肉排在第一位,而且其包装上有“优级品”字样,根据猪肉糜类罐头的国家标准GB/T-.优品级的投肉量不能低于85%。除此,还有一些在产品名称里没有提到猪肉,但配料表里的肉类只有猪肉或者猪肉含量排第一,比如梅林牌午餐肉罐头。
(来源:卖家提供)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对于配料清单的强制性要求,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也就是说,根据双汇牌“午餐猪肉风味罐头”的配料表,用量前三的分别为鸡肉、水、猪肉。虽然从配料表中无法得知各种配料的多少,但可以确定的是在这一名称中使用了“猪肉”二字的产品里,猪肉的含量并不是最多的。对消费者来说,购物时可以通过查看配料表了解这一产品中到底含有哪些原料。可当在货架上第一眼看到了是“猪肉风味”的产品,配料里却是鸡肉排第一,难免有被误导的感觉。11日上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双汇集团的技术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一产品的配料及包装都是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消费者如有疑问可自行查询,“这款产品叫‘猪肉风味罐头’,并不是叫‘猪肉罐头’。”但对于这款名为“午餐猪肉风味罐头”的产品中,鸡肉、猪肉的用料比例各是多少,这位工作人员则表示并不是清楚。当天下午,记者收到了双汇公共关系中心对于该产品名称及配料表问题的邮件回复。根据双汇方面的解释,这款午餐猪肉风味罐头生产时配方添加、配料标示的有猪肉、食品用香精(猪肉风味)等配料,产品经过加工后体现的综合风味是“猪肉风味”,因此命名为午餐猪肉风味罐头。而该产品包装物主要展示版面印有“午餐猪肉风味罐头”的产品名称,采用的是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并未单独醒目突出猪肉,标识命名符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4.1.2.2.2“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综上,我公司生产的‘午餐猪肉风味罐头’产品包装物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食品“名不副实”并不罕见国标要求标签不能误导消费者记者注意到,目前市面上不仅有午餐肉这一种产品存在“名不副实”的情况,牛肉丸里不含或者只含有极少牛肉、猪肉水饺里有鸡肉等情况并不少见。“有些添加是为了口感,比如在猪肉或者牛肉里加鸡肉,吃起来口感更好。另外像是鱼肉馅或者虾仁馅的面食里肯定都要再添加其他肉类的,要不然也做不成。”一位从事餐饮行业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名不副实”的情况不能都看做是业内不可见人的“潜规则”,有些也是实际生产的需要。不过,出现这样的情况,成本也是商家考虑的重要原因之一,“鸡肉肯定比猪肉便宜,猪肉肯定比牛肉便宜,单从产品价格上,消费者也可以判断一下这些产品的原料到底用了什么,商家肯定不能做赔本的买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对食品标签还有这样的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刘乔乔认为,商家如此命名产品,实际上是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并不能因为加了“风味”二字就免除责任。“很多消费者特别是家长都很看重产品配料,如果是猪肉占比高,商家为了调和口味再添加了其他的肉类,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一个鸡肉占比高的产品,起的名字里却有‘猪肉’,这就太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了。”刘乔乔律师表示,消费者如遇到类似情况,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来源:信网
编辑:邢志彬